京都市政公所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》的规定,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,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(其正式衔称是“督办京都市政事宜”),副职有坐办一人。公所内部分设四处:第一处掌办总务,第二处掌办交通、卫生、市产、市营业,第三处掌办修建,第四处掌办工程。各处设处长、副处一长各一人,事务员至多四十人,技师若干人。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、传染病医院、工商业改进会,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、材料厂等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》的规定,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,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(其正式衔称是“督办京都市政事宜”),副职有坐办一人。公所内部分设四处:第一处掌办总务,第二处掌办交通、卫生、市产、市营业,第三处掌办修建,第四处掌办工程。各处设处长、副处一长各一人,事务员至多四十人,技师若干人。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、传染病医院、工商业改进会,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、材料厂等。
三国吴临淮淮阴人。孙权夫人。以貌美而不妒,故得久宠。生二女,长鲁班,少鲁育。卒,追尊为后。
【生卒】:1000——1064 字安道,韶州曲江(今广东韶关)人。举进士,为赣县尉,累迁集贤校理。力谏罢范仲淹被贬,出监筠州酒税。庆历中,入为右正言。数论事,切中时弊。疏论自西边用兵,国燝虚竭,民无储蓄,十室九空,戒广事浮费,奉佛求福。又陈夏竦奸邪,不可为枢密使,擢
蒙古部落分支名。一称京师额鲁特。清代住居北京额鲁特人专称。准噶尔部台吉达瓦齐属裔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清军征伊犁,达瓦齐惧,率众遁格登山,为喀喇巴鲁阿玉锡等袭败。复走乌什,为乌什伯克霍集斯诱执,献于清。获赦,封和硕亲王,赐第京师。与其一起被俘属众也与之聚处,故称。卒,子、孙相继袭。
亦名沃日土司。清乾隆十五年(1750) 改沃日土司置,后属懋功屯务厅。治所即今四川小金县东沃日河南岸沃日乡 (官寨)。宣统三年(1911) 改流。民国 《懋功县志》: “距县四十五有官寨,即鄂克什土司寨落。逆酋僧格桑曾占据之,以为巢穴。”
卷首自识云:“余幼攻举业,即学为古文。自宦涂载踬,三十余年来,奔走衣食,多为人代作,非其本意。今已衰老,思力不任。爰集己丑年以前旧稿,捡去其酬应之文,剩存数十首。刊诗既毕,并以付梓。其代笔有关政治者,亦附存一二焉。”
村名。在安徽省舒城县北部、石岗支渠东。属柏林乡。人口340。有腐竹、木器、农机修配等厂。舒张公路经此。古迹有大城墩、隍城墩、傅墩、松墩等古墓葬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监察诸侯邦国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匡人,中士四人,史四人,徒八人”,“掌达法则,匡邦国,而观其慝,使无敢反侧,以听王命。”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巡行邦国,宣告法令,纠查邦治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匡人》。
苏秦卒年,因受《史记》影响,前人以为在前317年前后。对此误说,徐中舒《论<战国策>的编写及有关苏秦诸问题》已辩之(《历史研究》1964年第1期)。苏秦之卒在前284年现已成共识。前284年初,燕昭王至赵见赵王,五国伐齐局面已定,秦派御史起贾在魏主伐齐事宜。在此危机形势
按,《后汉书•郑兴列传》卷三十六称“诏兴留屯成都。顷之,侍御史举奏兴奉使私买奴婢,坐左转莲勺令。是时丧乱之余,郡县残荒,兴方欲筑城郭,修礼教以化之,会以事免”,由此可知郑兴留屯成都后不久即迁莲勺令,留屯成都在建武十二年十一月,则迁莲勺令断在建武十三年为宜。
又名翁山。即今浙江东部舟山岛。《元和志》卷26明州鄮县: 翁洲 “入海二百里,即 《春秋》 所谓甬东地也……其洲周环五百里,有良田湖水,多麋鹿”。宋后限指今舟山岛东部 一山峰。即今浙江舟山岛。《元和郡县志》明州鄮县:“翁洲,入海二百里,即《春秋》所谓甬东地也”。“其洲周围五百里,有良田湖水,多麋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