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画趣谈歌词
第九期-高晓松趣谈美国那些法的歌词是:
我说你看你们美国人,那么守交通规则,有规则的守,没规则的,大概就是传统和习惯他都守。你在美国开车很少见人没事儿就并线玩儿。美国人这条线排队这么短,这条线排那么长,他也不会为了快一点儿并到那条线。大概只有出过三次事故,这个路口才会设红绿灯;这个路口没出过两三次事故,它是不设红绿灯的,它就是stop sign(停止信号)。这个停止信号是什么呢?就是它一定是我说的停三四秒,周围都没车,他过这个路口也停4秒。如果都有车的时候,他怎么过呢?他一定是东西过一辆,然后让南北过一辆,然后东西过一辆,南北过一辆,从来没有一辆车跟着前车过去的。所以待久了以后,刚回国就不太适应,因为你在那儿一等就永远等了,后面车还催你,前边车再也不让你了,非常不适应。我就跟美国人说,你们这么守交通规则,可是你们也七点半到家,也没五点钟到家。你看我们,我们一通乱开,不管三七二十一,然后乱掉头,可是也没都撞死在路上,我们也都七点半到家了。你们追求规则,我们追求潜规则。这就是两个民族的不同。
美国整个的交通设计,我觉得体现了这个国家一个重要的精神,就是量化。我今天先讲交通上的量化,高速公路的编号很有意思,包括市内的路,基本上叫单数的是南北的,双数的是东西的,其中Interstate Freeway就是州际高速公路,是非常清楚的排序,就是以5为单位的,全是纵贯南北向。纵贯美国的所有高速公路,从西海岸的5号,一直到15、25,到东海岸的95号,然后东西向从南往北排,是以10为单位,最南的是10号,20、30、40,北面80,80就是从旧金山出发,横穿美国往东的高速公路。所以在东岸开车的人有一个福利,美国高速公路差不多限速都在70英里,一超速警察抓着他,他突然指着95号高速公路那个95说,我以为这是限速标志呢。
在市内有一个小小的设计,我觉得也很有意思,就是它的门牌号,每过一个街区,重开一个100号。你去找人的时候看门牌号,比如他住在770多号,你一看这儿100多号,就过6个路口。中间不用看门牌号,就一个路口100号过去就完了。不管100个门牌号用没用完,他们都跳过去直接用下一个100号。这样的话你会清楚地知道,你过几个路口就到了那个地方。它的整个设计,我觉得非常有效率而且量化。
当量化的自由跟平等冲突的时候,到底自由在先还是平等在先?
在这个国家,基本上《宪法》修正案前十条,都是在说人们的自由——言论的自由,甚至是三K党都有言论自由。你就尽管说,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说法,但是我不能禁止。每一个自由跟平等如何量化,会产生很多有意思的事儿。美国是个清教徒国家,有些法律严得简直匪夷所思,比如加州的嫖娼法。加州禁嫖,美国只有内华达州有五个县是可以嫖的。其实就是全国都禁嫖。美国是个清教徒国家,非常严肃,不像欧洲那么开放。你看美国电影,以为美国特开放,其实完全不是,美国人可保守了。
大城市当然没那么保守,正常的中部、南部的州都很保守,加州的嫖娼法规定,陌生男女(所谓陌生男女,就是你说不出来他的全名),到了某旅店的停车场,你只要拔钥匙熄火就算嫖娼,你不用进去开房,也不用进去干什么事儿,只要在那儿把钥匙拔了。新移民学习法律,专门讲到这一条,就是在加州你可千万要注意。加州法律对女性保护超级严重,一拔钥匙你已经算嫖娼,所以美国女警察钓鱼执法特别严重。反正我也没危险,只要你一拔钥匙,就给你铐上了,你已经犯了嫖娼罪。强奸也是,女的说你强奸,除非你能证明她陷害你,否则你基本是赢不了的。
很多大明星被告,泰森、科比、迈克尔·杰克逊,都很难自证,因为法律保护女性和儿童,保护得极为严重。你必须自己举证说她陷害我,而她不用举证说你强奸我,当然你们已经发生关系了,但是你必须举证。我有一个朋友惹上这类官司,最后是律师查到了电梯里监视器拍到那个女的拉掉自己的扣子,才帮他脱罪。在法庭上出具这个扣子,说女的就是陷害他,自己在电梯里揪掉了一个扣子。可是如果这个女的晚揪一会儿,她开了电梯出去揪了,证据找不到了,你任何办法都没有。
美国警察不分警种,没有说交警、刑警什么的,只要是警察,就什么都管,兜里揣把枪,车里放一把长枪,见到杀人的他上去给两枪,见到停错车的他也上去贴一条,反正他什么都管,效率极高。
你都不知道警察躲在哪儿,只要你压了一下黄线,就听“呜呜呜”后面警车就开始追上了,每次我都吓一跳。完了,刚才怎么了?看了半天,就压了一下黄线,然后就让你靠边,他先在你后边跟着。你要超速,他要跟你一英里,这是加州的规定,他不能在一个点上测你超速,他要跟住你一英里,证明你连续超速一英里以上,他才能叫停你,然后说你现在超速了。
给你开了单子以后,你可以去法庭,如果不服,你说我就去法庭。大家都选择去法庭,为什么呢?因为只要警察没出庭你就赢了,警察经常忙,你要说天天都去出庭,警察就别干事了。今天我罚了一个人,我明天得出一次庭,为了他这个事儿?所以警察只要没到庭,开庭的时候,就算你赢了,大家就赌这个。其实警察来了,你也不是全输,也有赢面。你有很多理由,他执法过程当中的任何小瑕疵,你只要抓住了,他最后都没办法。而你一旦决定去法庭了你就必须去,点名你不到,你就出大事儿了。点名你不到,正常情况下,当然罚款,稍微重一点的,今天让你来开庭,你没来,马上就加大处罚。
加州有一个特点,我在东岸也曾经看到过,但是加州特别普遍,叫car pool(多人乘车道),我想我们应该推广这个东西。car pool是一条单独的道,有的时候它在最左边,就是快行道。它有一个菱形的标志,它上面写的什么呢?大部分car pool写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坐在这车里,才能上这条道。最严重的上班高峰期,car pool会写到,早晨两小时,晚上两小时,要三个人在这辆车里,才能开到car pool上去。正常情况下都是两个人。为了减少拥挤,也为了环保,希望你拼车。在美国全是一个人开一辆车,所以这条道车少,非常快,你只要两个人上去了,马上开上这条道,那边堵得要死,这边呼呼就过去了。偶尔见过一两个不守法的,在旁边搁一个充气人或别的之类的,就开上去了。
这有好多好处。大家要拼车,搭车很容易,你在美国随便搭车,肯定搭你,因为一搭上你,他马上就开到car pool上去,他可以开得很快就走了,所以他也很高兴。我认为同时还创造了很多姻缘,就是艳遇的机会。
美国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,就是它的驾照上面,有一个Donor(捐献者)标志,一个红的小圆圈。你申请驾照的时候,所填表格上就有一栏,问你如果你出了车祸,你愿不愿意捐献器官。如果没有这一条,出了车祸而死亡的人,捐献器官的话会很麻烦,因为要找到亲人去授权。亲人当时很伤心,来不及想这个事儿,等亲人想起来黄花菜也凉了。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,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填的愿意,我也填的愿意,发给我的驾照上有一个红圆圈,写的Donor,就是捐献者。如果我出了车祸,只要我不行了,不用征求我家属同意,人家只要看到这个Donor,就立即把我所有器官都捐献了。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,前提是在没有黑心医生的情况下。如果贸然推行这个,那时候你还没死呢,黑心医生一看您驾照上有这个Donor,直接就给活取了,这个不太好。